部门职责

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12-02-24浏览次数:1235

党总支书记职责

党总支书记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总支的日常工作。 
 一、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支部书记会议以及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研究安排总支的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工作;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 
  四、负责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单位的发展和稳定。 
  五、与单位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沟通工作情况,与行政负责人一起主持党政联席会。 
  六、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发挥党总之的战斗堡垒、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七、抓好总支委员会、党员以及教职工的学习;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 
  八、完成学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总支副书记职责

一、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
二、领导学院团总支制定学生管理条例。
三、负责对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主持班主任例会,决定学生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及辅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和勤工助学指导、心理咨询工作。
六、负责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由党政联席会议或学校作处决定。
七、负责学院学生公寓有关工作。
八、领导做好学生综合素质策评、奖励评比和奖学金评审、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贷学金的评定工作。                                          九、协助学院其他领导做好学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及保密工作。           

十、负责对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稳定及学生就业的指导工作。
十一、做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召集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

二、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同级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保证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完成。

五、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组织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六、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