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疫情期间开展实验安全告知书 (教师版)

发布者:院办发布时间:2020-04-30浏览次数:853


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感染风险,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疫情防控、教学两不误,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教学需要逐步开展实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按照统一制定的教学进度表和开放实验室计划进入实验室。无故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2、每次上课,教师督促各班长到实验中心(学海楼C447办公室)领取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下课后,班长再把登记表送回中心办公室,以备核查。

3、上课全程佩戴口罩。提醒学生分散练习,减少聚集,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间距。

4务必时刻保持开窗通风。勤洗手、勤消毒,严格做好个人消毒工作,定期清洗工作服(建议每周不少于 1 次)。

5、实验结束后,督促学生整理实验室,随后离开。

6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

7、督促学生按照要求将实验产生的利器放在利器盒中。

8应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例如:酒精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室内消毒禁止喷洒酒精,应采取擦拭式消毒,消毒期间务必远离明火谨防闪点引爆;84 消毒液具有一定的氧化性、腐蚀性及致敏性,调配使用须佩戴橡胶隔离手套严禁与其他消毒或清洁产品混用,最好不要用于衣物的消毒,应储存于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9、在遵守上述规范的同时,须严格遵守学校防疫要求,以及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规范。若有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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