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之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日,提升青年大学生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江宁校区学生党支部于12月4日下午18:30为2018级护理专业全体学生开展国家“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宣讲活动,活动由护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
宣讲活动伊始,党支部各位学生党员代表向同学们介绍了12•4国家“宪法日”的成立、国家“宪法日”的组成、宪法地位以及2018年的宪法新变化等相关内容。郑卿勇同学讲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随后,夏得月、刘沈馨雨、范欣楠等同学围绕宪法主题,讲述了自己与宪法的故事。五名同学所表达的真实感受,体现出我校学生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意识的不断提高。
此次宣讲,大力弘扬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2018级护理专业的团员青年们对宪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真切地感受到我国宪法是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根本大法。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进一步突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续写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故事和中国奇迹的新篇章。
供稿人/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摄影/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审核/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