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3月27日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了《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现将护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辅实验岗相关的现场资格审查、技能测试考核和面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技能测试考核
1.人员:经初步审查,对于符合《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一批)》所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安排现场资格审查。
2.时间:2024年5月7日13:30-14:00资格审查;14:00开始进行技能测试考核。
3.地点: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学海楼C503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
(3)就业协议书原件: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提供。网签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网签证明原件,证明中需说明考生所在院校目前已实施就业协议书网络签约,且该考生截至目前未与其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书,证明模板详见《就业协议书网签证明》。
(4)自本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5)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简历原件(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工作经历、等级证书等材料须与简历一致);职称资格或技能资格证明材料:具备相关职称、技能资格的,提供聘书或聘用单位发布的聘任文件复印件。
5.入校要求
入校前请确认在学校招聘系统内身份证号码填报无误。入校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刷门禁入校。
二、面试
1.人员:技能测试考核后,学校根据同一应聘岗位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开展。
2.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严格对照材料要求,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并预留充足时间,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考生未按上述要求带齐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参加技能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2.考核期间,手机等电子产品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核结束后领取。
3.请考生对照上述通知,结合自身情况事先安排好行程并告知亲属。
4.招聘工作联系人:庄老师,025-86869555。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简历
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