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者:学科办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10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4版)》及《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工作)细则》要求,为有效选拔高质量人才,规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程序,特制订本工作方案。护理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综合考核拟安排如下:

1.综合笔试

1)时间:202412168:30-11:30,地点:学海楼C455教室。

2)形式:闭卷

3)内容:满分100分。①专业外语测试(占50分,1.5小时):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②专业课测试(占50分,1.5小时):主要考核考生所报考二级学科范围内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考核题型主要为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

护理学院2025 年博士招生专业为护理学,研究方向为肿瘤护理与安宁疗护参考书目:①《护理理论》第2版,袁长蓉、蒋晓莲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②《护理学研究方法》第2版,刘宇、李峥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2.实践能力考核

1)时间:2024121612:30-13:30,地点:学海楼C415教室。

2)形式:开放性,现场完成。

3)内容:满分100分。针对给定的研究设计材料,陈述并评价具体统计方法的采用以及对统计结果的解读。主要评估考生对统计方法的应用能力。

3.综合答辩

1)时间:2024121614:00,地点:学海楼C504教室。

2)形式:综合答辩专家小组(不少于5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其中至少3位为博士生导师)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3)内容:考生对既往的学习科研经历及拟开展的博士阶段科研设计以PPT形式进行汇报,专家提问,考生现场作答。专家小组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综合应用能力和表达交流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留存备查。

4.成绩计算

计算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笔试成绩×30%+实践能力考核成绩×20%+综合答辩成绩×50%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学院官网上公示不少于10天。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其他

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2)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攻读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3)本方案自2025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如遇上级部门新政策文件,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4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