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20-06-17浏览次数:1117

全院师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要求, 现将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选拔赛暨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

简称校赛)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赛组队要求

所有2019、2020 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院级)必须申报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校赛流程

1.参赛报名(6月11日-6月30日)。所有团队需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s://cy.ncss.cn)报名,在创建项目成功后点击“报名参赛”(请认真阅读“学生操作手册”)。

2.校内材料报送(6月30日前)。拟参加校级初赛的队伍要报送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推荐表》、《项目商业计划书》、《项目汇总表》。

3.初赛评审(7月1日-7月6日)。校赛组委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材料初审,择优选拔项目进入决赛。

4.决赛答辩(另行通知)。入围决赛团队进行远程网络视频答辩,评选出本次校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答辩团队须准备10分钟的陈述和5分钟的回答问题。

5.参加省赛。根据校赛评比结果择优排序推荐一定数量团队(创意组不得超过50%、“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公益组不得超过50%)代表我校参加由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三、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具体要求

参赛项目根据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一)主赛道参赛项目类别

参赛项目类型主要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主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 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类型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四、其他

本次比赛相关组织工作 QQ 群:367666520,请所有2019、2020 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省级+院级)团队及其他报名团队的 1-2名核心成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大赛联系人:胡老师,QQ:6781975。


附件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项目推荐表.doc

附件2: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

学生操作手册.pdf